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州挚广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海英注册资本:76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340074014D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500号粤雅市场第24号(不可作厂房使用)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天市监处罚﹝2026﹞354号
经调查查明,浙江**阀门有限公司2017年9月13日取得商标(商标注册号1757033号),专用权期限至2032年4月27日,核定使用商品第6类:铸钢,金属阀门(非机器零件),钢管,金属水管,金属管,油井用金属套管,金属管道,金属水管阀,金属垫圈,金属容器。当事人于2024年11月4日和2024年12月29日销售印有商标标识的闸阀、止回阀、减压阀等商品货值金额111264.05元送至白云区***项目工地,经浙江**阀门有限公司辨认为侵权商品。认定违法经营额为111264.0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予以违法经营额(111264.05元)0.5倍罚款55632元。
55632.00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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