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亦禾桃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雪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3MA7BL7JG5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湖山乡湖山街69号二楼C69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处罚﹝2026﹞18号
主要违法事实: 2025年11月5日,当事人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直播专场服务合同,当事人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产品宣传及电商直播的策划、展示、信息上传、产品推广、商品售卖等营销推广,引导网络用户前往指定的网络店铺购买指定商品,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支付一定的推广服务费,服务期限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5年11月19日当事人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售卖的艾上山野燃燃炫腹草本贴商品做营销推广,直播时长4小时,产品销售平台(店铺):艾上山野官方旗舰店,该店的经营主体为上海艾上山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应的商品链接名称:【小饼干专属】艾上山野草本贴草本植萃男女适用便携家用。当事人直播销售推广的商品是普通商品,不属于国家批准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小饼干】抖音账号在直播期间,主播推广销售的商品时,使用“把水气灸出来,阳气灌进去,把整条带脉给他灸通,排水气、固阳气”等宣传词,说明产品的功效和性能,但当事人不能提供产品具有上述宣称词内容的认证证明。 当事人直播专场服务宣传所得的费用按照销售方合同中结算的方式,经双方对最终成交订单的金额确认,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直播最终结算佣金总额为4831.57元,该佣金金额包含6%的税费(273.49元),4831.57-273.49=4558.08元,推广宣传所得广告费用为4558.08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广告费用4558.08;二、罚款9116.16元(广告费用二倍)。<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广告费用4558.08;二、罚款9116.16元(广告费用二倍)。
9116.16元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