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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宇电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曾宇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3MAACBA863D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昌龙大道37号2幢11-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大足市监处罚〔2026〕608号
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14日,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被授权委托人唐银江、维保管理许薇、维保人员唐自强,重庆海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聂强、电梯安全员龚金芳、电梯安全总监谢方雄就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有关问题询问调查。 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于2026年5月29日调查终结。 经查,当事人系2022年5月19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销售业务。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3MAACBA863D),并取得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50119-2028),发证日期:2024年9月23日;有效期至2028年9月23日。 2025年12月29日,当事人与重庆市锦绣南山小区物管“重庆海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扶)梯维护保养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由当事人为重庆海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管理的72台电梯提供日常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按照《电梯使用管理》(TSG08-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要求,完成电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026年3月25日,执法人员对重庆市大足区锦绣南山小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小区36栋楼内两台电梯(内部编号36-1、36-2)张贴有“维保信息公示卡”,但2台电梯的“维保信息公示卡”上均无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的电梯维保记录,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其他有效维保记录。 经查实,2026年1月1日,当事人派遣唐银江、唐自强两名电梯维保人员负责重庆市大足区锦绣南山小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期间,唐银江和唐自强均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并进行记录,也未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台账。 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重庆市大足区锦绣南山小区内正在使用的72台电梯积极开展维保工作,并提交了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 因为当事人与重庆海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电(扶)梯维护保养合同》约定的费用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等项目的打包费用,所以无法单独计算电梯的正常维护保养费,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00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