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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陈芙蓉饮用水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芙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223MA4PR3KP4T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百花社区强远建材市场8栋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攸市监处罚〔2023〕71号
经查:2023年3月21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紫云御泉牌的规格型号:18升/桶的包装饮用水进行检验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No:A2023-01-J770634,不合格项目均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本局执法人员2023年4月19日对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成品仓库内未查见上述批次包装饮用水,当事人认可检验结论不要复检,不合格原因为当时用于杀菌消毒的臭氧发生器当日发生故障没有启动造成的,当即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攸市监责改〔2023〕15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且将这批次包装饮用水追溯到源头厂家湖南紫云御泉饮品有限公司。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次包装饮用水于2023年3月20号从湖南紫云御泉饮品有限公司购进500桶,当天就配送到各站点,3月21号就全部销售完毕,厂家直销价为3.5元/桶,货值金额1750元,获得利润1750元,当事人于4月16日就已发出召回公告,积极联系各经销商,未收到不良反应的反馈,没有收到召回的包装桶装水。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750元; 对当事人处罚款8000元;合计罚没款975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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