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小娥 | 注册资本:24369.594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217141656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南广路17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镇雄县人民法院
2
2025-09-0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胡**,吴**,吴*
镇雄县人民法院
3
2025-04-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何*
镇雄县人民法院
4
2023-09-21
(2023)云民终960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镇雄县合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永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5
2023-08-01
信用卡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徐*
镇雄县人民法院
6
2022-11-30
(2022)云0627民初5022号
信用卡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岳*
镇雄县人民法院
7
2022-06-30
(2022)云0627民初657号
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宋**
镇雄县人民法院
8
2022-05-20
(2022)云0627民初6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陆*,成**
镇雄县人民法院
9
2022-02-21
(2021)云0627民初58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支*
镇雄县人民法院
10
2021-12-20
(2021)云0627民初4198号
信用卡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罗*
镇雄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6
(2025)云0627民初73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朱*
裁判文书
镇雄县人民法院
2
2025-09-18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朱翠;陈应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3
2025-09-05
(2025)第ZTT56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朱绍义;黄训飞
执行文书、拍卖
镇雄县人民法院
4
2025-07-2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吴**,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5
2025-07-18
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云南天泽佳缘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尚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拍卖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5-03-0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7
2024-12-1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付*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8
2024-09-1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9
2024-06-21
(2024)云0627民初288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汪**,申**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10
2024-06-21
(2024)云0627民初28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李**,郑**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3-17
2026-02-11
(2026)云0627民初376号
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某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雄县永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5-12-18
2025-12-05
(2025)云0627执715号
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朱兴聪;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涂**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2-01
2023-10-07
(2023)云0627民初20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赵**、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56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2-01
2021-05-25
(2021)云0627民初508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镇雄县金阳传媒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天源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3-10-24
2023-06-08
(2023)云0627民初209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张**、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9080.93元
民事案件
6
2023-10-23
2023-06-08
(2023)云0627民初2130号
保证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谭*一审民事判决书
76236.34元
民事案件
7
2023-10-23
2023-06-08
(2023)云0627民初210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周*、吴**一审民事判决书
344253.80元
民事案件
8
2023-10-23
2023-07-07
(2023)云0627民初21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陈**、付**一审民事判决书
108573.68元
民事案件
9
2023-07-27
2022-12-02
(2022)云0627民初470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7-20
2022-09-14
(2022)云0627民初583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镇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自然资罚字﹝2025﹞39号
2007年,你单位在镇雄县坪上镇坪上村双龙街54号建设坪上分社综合营业用房。经查,该宗用地总面积519.67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字第0329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批准用地面积562.48平方米。所修建的房屋为3层,占地面积306.55平方米,建筑面积881.25平方米,其余为院坝并已硬化,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的881.25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60元罚款,计处罚款52875元。
52875.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2
镇自然资罚字﹝2025﹞42号
2013年,你单位在镇雄县母享镇母享村下街村民组修建母享信用社。经查,该宗用地面积532.13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字第0318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房屋为6层,建筑总面积1239.29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建设的1239.29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1115361元。
1115361.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3
镇自然资罚字﹝2025﹞44号
2008年,你单位在镇雄县鱼洞乡鱼洞村修建鱼洞信用社。经查,该宗用地面积668.45平方米,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字第0325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房屋为部分4层、部分2层,建筑总面积922.23平方米;2015年在原2层房屋部分加建了207.77平方米的2层房屋,现房屋建筑总面积1130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1.对2008年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的922.23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60元罚款,计处罚款55333.8元;2.对2015年未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建设的207.77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186993元。以上两项罚款共计242326.8元。
242326.8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4
镇自然资罚字﹝2025﹞41号
2012年,你单位在在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分水岭村民组修建花山分社。经查,该宗用地面积267.19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花)字第5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房屋为4层,建筑总面积779.46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建设的779.46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701514元。
701514.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5
镇自然资罚字﹝2025﹞40号
2011年3月,你单位在镇雄县场坝镇场坝村新街60号建设场坝分社综合营业用房。经查,该宗用地总面积848.65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字第0331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批准用地面积994.91平方米。所修建的房屋为6层,占地面积179.14平方米,建筑面积1139.83平方米,其余为院坝并已硬化,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的1139.83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元罚款,计处罚款102584.7元。
102584.7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6
镇自然资罚字﹝2025﹞43号
2013年,你单位在牛场镇牛场村新街村民组修建牛场信用社。经查,该宗用地面积899.95平方米,其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0319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房屋为6层,建筑总面积1182.38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建设的1182.38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1064142元。
1064142.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25
7
镇自然资罚字﹝2025﹞35号
1990年,泼机信用社与泼机农行营业所在泼机镇泼机村(现龙翔社区上街2号)开始共同修建办公楼。2004年,农行撤出乡镇网点后将其办公楼部分转让合并给你单位。2015年,你单位将该办公楼进行了翻建。经实测,该宗用地面积347.72平方米,其中250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1995〕字第0330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其余97.72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该办公楼共5层,建筑总面积1535.42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1.对超出批准范围占用的97.72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处罚款2931.6元;2.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的1535.42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1381878元。以上共计处罚款1384809.6元。
1384809.6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08
8
镇自然资罚字﹝2025﹞23号
2012年5月,你单位在镇雄县林口乡西大街1号建设林口分社综合营业用房。经查,该宗用地总面积738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2011〕第981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的房屋为5层,建筑总面积967.35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的967.35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870615.00元。
870615.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09
9
镇自然资罚字﹝2025﹞22号
1990年,原以勒区政府修建了以勒区政府企业办用房,后转让给你单位作为以勒信用社综合办公楼使用。经查,该宗用地面积225.64平方米,其中207平方米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2007〕第191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其余18.64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该房屋共5层,建筑总面积814.27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对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的814.27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25元罚款,计处罚款20356.75元。
20356.75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09
10
镇自然资罚字﹝2025﹞21号
2015年3月,你单位在镇雄县大湾镇古镇社区上街二社村民组修建大湾信用社。经查,该宗用地面积377.10平方米,其中131.29平方米土地经《国有土地使用证》(镇国用〔2010〕623号)办理了用地批准手续,其余245.81平方米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所修建房屋为部分5层、部分6层,建筑总面积1481.26平方米,均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1.对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245.81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计处罚款7374.3元;2.对未办理规划批准手续建设的1481.26平方米房屋处以每平方米900元罚款,计处罚款1333134元。以上两项罚款共计1340508.3元。
1340508.3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