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通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栗根兵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3MABLRY2H8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厂汉板村(北二环二十中西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1号
2025年10月10日,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通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厂汉板村(北二环二十中西侧);法定代表人:栗根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3MABLRY2H8A)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检查,该单位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176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编号:〔2025〕第0738号)、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范晓飞询问笔录、王斌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国通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41500.00元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大队(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消防救援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