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8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纪坤朋注册资本:8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40000788237344E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宁夏吴忠市太阳山移民开发区中央大道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7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6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3
2025-06-05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李*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
4
2025-03-19
(2025)内0622民初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5
2025-02-17
(2025)内0622民初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6
2023-11-08
(2023)宁03民终1694号
合同纠纷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10-17
(2023)宁0303民初24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8
2023-03-31
(2023)宁0303民初8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9
2022-11-29
(2022)宁0303民初273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18
(2021)宁0303民初215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孙*
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3-11-23
(2023)宁0303民初245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9827.29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25
2020-08-23
(2022)宁0303民初18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25
2023-08-23
(2022)宁0303民初18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382252.31元
民事案件
4
2022-08-19
2022-06-29
(2022)宁0303民初1092号
合同纠纷
宁夏天能电力有限公司、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11-09
2021-09-07
(2021)宁0303民初2151号
不当得利纠纷
王**、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9-30
2020-03-02
(2018)宁0303民初123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孙*与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177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9-30
2020-08-09
(2020)宁03民终48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孙*、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与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177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12-29
2017-09-12
(2017)宁03民终607号
排除妨害纠纷
苏**与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7-11-13
2017-09-12
(2017)宁03民终593号
排除妨害纠纷
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与马**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7-11-13
2017-09-12
(2017)宁03民终606号
排除妨害纠纷
苏**、宁夏阳光矿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吴﹞煤监管罚﹝2025﹞T-34-1
1.按照经批准同意的矿井初步设计规定,“初期先投产开采201采区12号煤101121工作面,生产能力为0.60Mt/a,开采0.5a后101采区开始生产。届时矿井两个采区同时开采,达到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Mt/a”,且设计201采区为单翼采区,布置210121、201123、201125、201127共4个工作面。实际201121工作面于2024年11月7日开始试生产,直到2025年5月7日,101采区开拓巷道仍未完工,但201121工作面未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已经采至停采线,且在201采区已经布置了201122工作面,开掘了201127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2.矿井下组煤201采区对已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作出重大变更,未经再次审查批准同意。矿井在胶带集中下山同时布置有胶带输送机和单轨吊,未按照已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原设计承担辅助提升功能的集中轨道下山实际仅作为采区进风下山使用(201121综采工作面已经联合试运转采至停采线);201127工作面在初步设计中规定在下组煤集中轨道下山施工风巷、机巷的开拓车场,但实际在下组煤胶带机下山作开拓车场,与初步设计不符。3.矿井将井下201127工作面掘进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陕西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49项事实,因系统有字数限制,不能一一罗列。
分别给予处人民币100000元、50000元、50000元、50000元、50000元、50000元、50000元、45000元、50000元罚款,合并处人民币445000元(肆拾肆万伍千元)的行政处罚
495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6-03-10
2
宁﹝吴﹞煤监管罚﹝2025﹞T-35
永安煤矿违规在副井底行人联巷设置单轨吊充电硐室,并长期在井下充电,行管部门检查期间提前将充电设备拆除升井,并对外谎称单轨吊充电均在地面执行。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10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6-02-27
3
宁﹝吴﹞煤监管罚﹝2025﹞T-33号
宁夏力量矿业有限公司韦一煤矿违法事实:1、机电车间使用明火,氧气瓶距火源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2、压缩机储气罐附近火焊作业乙炔瓶与氧气瓶安全距离不够,且登高修焊作业不符合规定。3、+950m水平南翼运输大巷巷道成型差,喷浆后顶部有凹陷。4、+950m南翼联络巷已砌筑完成永久风门,墙体预留皮带洞砖体未封堵严密。5、加油及检修硐室风门水沟砌筑不规范,未设置水沟反水帘或反水池。6、消防材料硐室三台变压器、五台开关底部有杂物,线路凌乱。7、+950m水平南翼回风大巷管路有积尘没有及时清理。8、1202工作面回风巷作业图牌版中巷道位置图破损,用胶带粘贴,应立即更换。9、矿井测风报表中仅显示主斜井、副斜井进风量,未记录矿井总进风量。10、主斜井胶带运输系统急停拉线两处在过桥处不规范,系统松弛需调整。11、中央水泵房三台水泵缺少防护罩。12、抽查发现12月14日中班中煤二十九处韦一煤矿项目部副经理赵志杰无主斜井升井视频,与人员定位卡信息不一致。
合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75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6-01-27
4
吴﹝应急﹞煤安罚﹝2025﹞29号
:1、+950m井底车场运输大巷新铺设轨道轨枕间距不统一,局部使用铁轨枕且未固定、下方未垫实。2、副斜井提升绞车保险绳一头插接长度未达到绳径的1000倍。3、矿井井下供电系统图电机图例标注不统一,接地保护装置绘制标注不正确,缺少整定参数、动力电缆型号及长度。4、+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回风测设置了粉尘传感器,但传感器设置距帮未达到500mm。5、+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巷道上山方向右帮局部有二处拱部出现网兜,部分支护锚杆失效。6、1010区段石门内供电电缆与安全监测线缆多处交叉,线缆悬挂乱。7、矿井自动隔爆设施缺操作规程(到货验收、安装及检查维护)。8、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图纸中断电逻辑关系绘制不清,未明确标识断电范围。9、中央水泵房管子道里侧存放的工业油漆,空漆桶、棉纱、油脂等杂物未回收。10、主斜井井筒内管路及电缆表面积尘。11、1301运输联巷局部通风机吸风口积有泥渣,存在进入局扇风道影响局部通风安全运行的隐患。12、+950加油及检修硐室口处2台局部通风机、1台双风机开关未安装接地保护。13、主斜井皮带机尾50米范围内一侧缺少1台急停保护装置,机尾现场安装一台下位机电源箱,不具备拉线急停功能。14、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张紧重锤缺少上位松绳保护。15、+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已掘进到煤仓上口,现喷浆机已移设到巷道中上部,回风侧缺少净化水幕。16、+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煤仓上口使用钢筋网设置的栅栏,不规范、不可靠,只标注了“禁止入内”缺少防坠等警示标志。17、主斜井井口向下约20m处的安全监测(C0、烟雾)传感器被固定在巷顶的锚杆上,下部为运煤皮带,无过桥且高度较高,不利于安全监测传感器的日常标校安全作业。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玖万伍仟元(¥9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95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2-15
5
吴﹝应急﹞煤安罚﹝2025﹞25号
1、主斜井井底局部通风机及配电设备、+950m井底车场掘进机、回柱绞车等设备停用未回收。主斜井750m处一高压动力电缆穿墙未使用套管防护,此电缆停用未及时回收。2、+950m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单轨吊充电线及插头未规范悬挂,局部电缆落地。3、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钢梁61#-64#下行侧地板鼓起,上行侧上下人台阶处,架空乘人装置座椅下部距离地板不足200mm。4、+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顶板两处3根锚杆托盘未贴顶板,一处1根锚索托盘松动,预紧力、拉拔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要求。5、+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长度约200m左右,其中150m左右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设置压风、供水管路。6、+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该矿现煤仓已施工完毕,但煤仓上口行人道未施工完成,未形成全负压通风,不应采用煤仓进行通风。7、通风系统图绘制不规范,未显示泵房通道、变电所通道、1050回风联巷口至1301进风通道口等地点的风向和风量数据。8、1010主副联巷、1050主副联巷未设置测风地点,现场未悬挂测风管理牌板;1202运输巷测风牌板未按规定填写需风量数据。9、1202运输巷风筒距迎头超过5m。10、+950m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单轨吊充电机处局部接地极使用钻杆代替,不符合要求。11、主斜井胶带输送机机尾张紧处防护栏敞开,未封闭,未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张紧手轮处高度小于1.8m,缺少“小心碰头”警示牌;中央水泵房水泵运行状态牌板不规范,字体及颜色不醒目,起不到警示作用。12、+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煤仓上口铁篦子上杂物较多,煤仓上口缺少栅栏和警示标志。13、主斜井、12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管线上有浮尘,未及时冲尘。14、+950m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单轨吊起吊钩4处缺少防脱扣。15、+950m主井底运输巷照明综保处两盏照明灯一端电缆折弯曲半径小于6倍电缆外径,不符合要求。16、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张紧配重未做安全防护。17、+950m南翼巷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现巷道已掘进到煤仓上口约200m,巷道下口设置的喷浆机回风侧缺少两道净化水幕。18、1301运输巷安装的风筒15号风筒以里(溜煤眼附近)使用φ800mm风筒变径安装。19、1202运输巷安装的风筒有3处接头漏风(4#风筒、5#风筒、12#风筒),风筒吊挂不平直,未逢环吊挂。20、主斜井胶带输送机机尾地坪施工段急停拉线盘圈固定,试验不灵敏。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1-06
6
吴﹝应急﹞煤安罚﹝2025﹞26号
韦一煤矿违法事实:1、定位卡人员分离,通过对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上下视频监控系统和值班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接班记录对比,抽查发现中煤二十九处韦一煤矿项目部书记朱友华于7月13日中班、韦一煤矿技术副总工程师李正鹏于6月27日中班带班人员定位卡信息和视频不一致,均无主斜井升井视频。2、部分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通过对照韦一煤矿入井检身登记表和韦一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台账、韦一煤矿便携式甲烷发放记录,抽查发现7月3日中班通风队瓦检员朱浩;7月1日早班机运队电工王永涛;7月2日中班通风队瓦检员付书治;7月10日早班机运队电工刘于平无佩戴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记录。3、员工在职下井工作期间携带非防爆手机。
合并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的行政处罚。
160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0-25
7
吴﹝应急﹞煤安罚﹝2025﹞19-1号
永安煤矿违法事实:自2024年9月13日,永安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批后,2024年12月18日永安煤矿获取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按照新采矿许可证范围,永安煤矿组织施工了201122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该工作面超过采矿许可证范围最远距离548.5米,超出部分的施工巷道未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同时也无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批复。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0元
吴忠市应急管理局
2025-10-09
8
吴环罚﹝2025﹞39号
2025年6月26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对该公司进行巡查发现,该公司西北侧露天采坑生态治理修复区部分区域呈碱白色,面积约1500平方米左右。经核实,该公司将矿井水处理站深度处理产生的浓盐水,用于该区域洒水降尘,地面风干后呈碱白色,未按照120万吨/年永安煤矿及24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编制的非重大变动论证报告要求用于井下黄泥灌浆。
罚款壹拾万元(100000.00元)
100000.00元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