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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熊瑞水果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4MA4E0W1P5J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东方曼哈顿小区门口B18号(住所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漳市监处罚〔2023〕280号
本局执法人员在进行中秋月饼专项检查时对位于南漳县城关镇金凤朝阳1号楼101-102商铺的“南漳县全有生活超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销售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川南”风味豆豉,数量:1袋,净含量:200g/袋,生产日期:2022年5月22日,保质期:12个月,销售价格:5元/袋,生产厂家: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2、碧根果,数量:5盒,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日,保质期:2022年10月28日,销售价格:24.30元,货值:121.5元。以上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总货值:126.5元。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台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川南”风味豆豉1袋,碧根果5盒;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南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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