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瑞春注册资本:20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0223680813514D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许镇镇育才路2号楼4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2
(2024)苏0211民初29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董**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2
2024-06-06
(2024)苏0211民初2986号
劳务合同纠纷
董**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3
2023-12-29
(2023)苏0211诉前调10161号
劳务合同纠纷
董**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民法院
5
2021-09-06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度市人民法院
6
2021-08-03
(2021)苏0505民初25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7
2021-06-09
(2021)苏0505民初25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x**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8
2021-06-09
(2021)苏0505民初25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9
2019-07-29
(2018)苏0303民初718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唐**
高**,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9-04-25
劳务合同纠纷
冯**
高**,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22
2023-06-07
(2023)鄂0802执恢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与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陶**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8-30
2022-08-02
(2022)沪0112执6827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徽耀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5858289.40元
执行案件
3
2022-08-30
2022-08-22
(2022)沪0112执6827号之一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徽耀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6-06
2021-11-22
(2021)苏1322财保307号
财产保全
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9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1-12-17
2021-11-19
(2021)鄂0804民初1557号
租赁合同纠纷
荆门泰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91797.98元
民事案件
6
2021-12-12
2021-12-09
(2021)皖0223民初839号之二
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10
2021-10-26
(2021)鲁02民辖终508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青岛海骊住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8
2021-12-07
2021-09-16
(2021)鄂0802民初19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陈**、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7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8-13
2021-08-03
(2021)苏0505民初251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与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5-08
2021-03-01
(2021)皖0223民初839号之一
租赁合同纠纷
江苏昌东宝诚建筑有限公司与芜湖云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152号
2023年度和2024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拨打当事人登记的联系电话,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的规定,构成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陵县知识产权局)
2026-03-2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2-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3-3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