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崇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国振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5MA9N9J9TX3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3号财智名座12层16-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市监处罚〔2024〕68号
2024年08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接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接举报河南省崇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公司自有网站(网址https://www.changcheng-jqj.com/about/),上宣称是“高新技术企业”,执法人员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并未查询到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我局于2024年8月27日经领导批准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已调查终结。
现查明,2023年1月28日河南省崇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二七区飞腾电脑喷绘服务部制作该公司的网站黄页,该服务部的负责人潘长江在制作中套用相关制作模版,模版网页中含有“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9月10日该公司知道“高新技术企业”不可以使用就立即去掉不再宣传了。自2023年1月28日至2024年9月10日期间,制作网站的费用是共计300元,双方签订的有《网站制作协议》,没有做网站推广和服务费。上述违法行为在2024年9月20日对该公司财务主管王春领的询问调查中得到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法定情形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通则》第九条第(二)项、《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2.1.3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2000.00元
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