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涂帅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21003MA218CRF22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钢路1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13
(2024)苏1003民初8105号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扬州市邗江润扬印务有限公司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2
2024-07-17
(2024)苏10民终2068号
股东出资纠纷
涂*,扬州光速仪表仪器有限公司,徐*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4-18
(2024)苏1003民初2175号
股东出资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徐*,扬州光速仪表仪器有限公司,涂*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4
2022-11-15
(2022)苏1003民初6614号
返还财产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张**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5
2022-10-14
(2022)苏1003民初6614号
返还财产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张**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6
2022-10-12
(2022)苏1003民初7800号
合同纠纷
张**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7
2022-09-09
(2022)苏1003民初6614号
返还财产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张**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8
2022-08-16
(2022)苏1003民初6614号
返还财产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张**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9
2022-07-05
(2022)苏1003破64号
破产清算
昆山嘉宏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1-12-23
(2021)苏1003民初734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亚运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27
2023-02-23
(2022)苏1003执恢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港镇伟铭口罩厂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7-15
2022-04-29
(2022)苏1003破申52号
加工合同纠纷
昆山嘉宏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破产申请审查强制清算与破产裁定书
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
3
2022-05-11
2022-03-23
(2021)苏1003执35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优奇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5-11
2022-03-17
(2021)苏1003执3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科智王(泰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2-04-20
2022-03-28
(2022)苏1003执33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昆山嘉宏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4-13
2021-12-24
(2021)苏1003民初7346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上海亚运物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0387.22元
民事案件
7
2022-03-31
2021-11-08
(2021)苏1003执23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家港市金港镇伟铭口罩厂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9-23
2021-07-13
(2021)苏0582民初55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家港市泰耀服饰有限公司、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7-01
2021-04-28
(2021)苏10民终14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1469张家港市金港镇伟铭口罩厂与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6-15
2021-04-13
(2021)苏0582民初55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扬州睿宸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市泰耀服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4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扬邗市管处罚〔2025〕DX00179号
当事人连续2年未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我局于2025年08月27日发布《关于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期届满,当事人仍未履行法定义务。
吊销许可证件
-元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1-21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扬州市邗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