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俞 | 注册资本:676.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1693906613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路99号三峡福斯德广场地下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7-12
2017-05-15
(2017)渝0101民申10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7-12
2017-05-15
(2017)渝0101民申9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4-27
2016-04-27
(2016)渝0101民初4334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6-04-27
2016-04-27
(2016)渝0101民初4335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6-04-26
2016-04-26
(2016)渝0101民初43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80元
民事案件
6
2016-04-26
2016-04-26
(2016)渝0101民初4337号
产品责任纠纷
何**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8.80元
民事案件
7
2015-06-23
2015-06-23
(2015)渝高法民申字第0057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重庆市万州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重庆市万州区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再审审查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4-17
2015-04-17
(2015)万法民初字第0257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万*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4-17
2015-04-17
(2015)万法民初字第0257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万*与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州太白路分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4-12-04
2014-12-04
(2014)渝二中法民终字第01811号
联营合同纠纷
重庆市万州区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张**,重庆市万州区鼎磊劳务有限公司等联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万州市监处罚〔2025〕830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在本局登记经营场所从事日用百货销售等经营活动。当事人销售的涉检不合格产品“清风牌卫生纸”从沃尔玛集团成都仓(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配送中心)配送,经查询,是以25.11元/提的价格从遂宁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同批共配送39提。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资质。2025年2月,当事人将上述“清风牌卫生纸”在其门店以29.99元/件的价格上架销售。2025年8月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待售的上述“清风牌卫生纸”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详情:抽样基数:39提;检验样品:1提;备用样品:1提;销售价:29.99元/提;购样费用:29.99元。抽查检验机构将检验样品带走,并将样作备样样品存放在当事人门店内。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当事人以29.99元的售价售出28提。2025年9月17日,本局依法将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清风牌卫生纸”检验后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检验,抗张指数项目不符合GB/T 20810-2018标准,依据《重庆市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 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送达当事人,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在售的9提涉检产品同批次的“清风牌卫生纸”和1提涉检备用样品“清风牌卫生纸”予以扣押。2025年9月17日,当事人在其营业区域内发布《商品召回通告》,主动召回已售出的涉检产品同批次的“清风牌卫生纸”。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该“清风牌卫生纸”生产单位遂宁金红叶纸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申请复检,本局于2025年10月27日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No 2025-55ZQ090852),并于2025年11月4日将该《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的“清风牌卫生纸”涉案货值金额共计1169.61元(29.99元/件×39件),违法所得共计141.52元=(29.99元-25.11元/件)×29件。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肆拾壹元伍角贰分(¥141.52);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涉案不合格产品9提“清风牌卫生纸” (价值¥ 269.91)。
1000.00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