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老八地摊烧烤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福玉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5MAE1WXMJ3P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林口县新宏基御庭园1号楼0112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市监处罚〔2026〕82号
因当事人涉嫌使用超保质期食品、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本局于2026年05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指定王振国、丁晨为办案人员,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当事人:林口县老八地摊烧烤店;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31025MAE1WXMJ3P;类型: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崔福玉;经营场所:林口县新宏基御庭园1号楼0112门市;成立日期: 2024年10月08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身份证号码:23102520030628****;联系电话:19533494676。
2026年05月12日,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林口县老八地摊烧烤店(位于林口县新宏基御庭园1号楼0112门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常营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并公示上墙。
经检查,在该店食品加工间左侧货架上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已开封使用。具体信息为:1.名称:豆制品(大豆素肉);执行标准:Q/ZZCD 0001S;生产许可:SC12537040602949;保质期:常温需拆包晾晒储存90天;生产日期:2026年2月4日;制造商:枣庄市山亭区减豆豆制品专业合作社;数量:1袋(已开封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法予以扣押。
经查,当事人购进豆制品(大豆素肉)是2026年2月8日从淘宝店铺“老农欢旗舰店”购进的,购进单价为33.45元/袋。当事人有进货截图。查验了供货方资质,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陈述,豆制品(大豆素肉)用于涮肚使用,超过保质期后未注意到日期仍继续使用。本案违法货值金额按购进价计算为33.45元,因涉案物品不直接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违法主体资质。
2.现场笔录1份3页,证明案件来源,现场检查情况。
3.询问笔录1份4页,证明违法行为的确认。
4.现场照片3张,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5.购进产品交易截图1张,证明购进数量与购进价格。
6.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张,证明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的资质。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确认。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1、对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扣押超过保质期的豆制品(大豆素肉)1袋;3、对使用超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全部上缴国库。
1000.00元
-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