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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铸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3MA2B7G7157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东迁街道富华东路3588号3幢1-3层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4
(2025)浙05民终741号
合同纠纷
何**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4-29
(2025)浙05民终741号
合同纠纷
何**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3-14
(2024)浙0503执41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杨*,方**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4
2023-07-20
(2023)浙0503民初237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方**,杨*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5
2023-07-12
(2023)浙0503民初237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方**,杨*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6
2023-06-27
(2023)浙0503民初237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
方**,杨*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19
2024-03-15
(2024)浙0503执417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杨*等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9-01
2023-07-20
(2023)浙0503民初237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杨*等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26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3-04
2022-08-03
(2022)浙0503民初27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湖州南浔杰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6-30
2021-10-30
(2021)鲁1302民初131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临沂永泰木业有限公司、湖州南浔福来家木业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0854.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浔市监处罚〔2026〕499号
现查明:抽检的样品名称是新三层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型号规格mm:605*125/FSC6001(正槽);标称执行标准:GB/T 18103-2022、GB 18580-2017;生产日期/批号:20260203;样品质量等级为合格品,ENF级。抽样4箱(24片/箱),其中备样2箱(24片/箱),抽样基数21箱。2026年6月26日,湖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编号为2026J010030的检验报告,结论为:浸渍剥离、漆膜表面耐磨、表面耐龟裂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据当事人公司负责人所述,该批次新三层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于2026年2月份生产总计21箱,生产成本为88元/平方米(合159.72元/箱),对外售价为90元/平方米(合163.35元/箱)。除抽检时无偿提供给抽检人员2箱受检地板,2箱备样板外,剩下17箱抽检批次实木地板都已对外售出。综上,涉案地板货值金额为3430.35元,销售获利61.71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规定,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应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备样新三层地板(实木复合地板)2箱;2、没收违法所得61.71元,罚款人民币1938.29元,合计罚没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1938.29元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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