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悦酒福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白培芬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723MA6YY4YD8R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洋州明珠社区洋州公馆3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洋烟处﹝2025﹞第3号
2025年1月16日10时4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洋县洋州街道办事处明珠社区洋州公馆31号楼白培芬经营场所内检查时,发现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中华(细支)7条、中华(硬)13条、中华(软)2条等共计41个品种,282条卷烟。(具体品种数量详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当事人白培芬在现场,无法提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进货证明文件。当事人白培芬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现场负责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具体品种数量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洋烟存通字2025第5号]、[洋烟存通字2025第6号]、[洋烟存通字2025第7号]、[洋烟存通字2025第8号]、[洋烟存通字2025第9号]),并告知当事人(现场负责人)七日内到洋县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执法现场无财物遗失、物品损坏。现查明:当事人白培芬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由于自己店中卷烟配送量较少不够销售,遂在周边收购卷烟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白培芬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该批卷烟购进价格无法查实。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全省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4〕47号规定,当事人白培芬违法进货总额为7711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现场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照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照片。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依法处以违法进货总额77110元7%的罚款,即5397.70元
5397.70元
洋县烟草专卖局
2025-02-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