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道道通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小燕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30MA6DKLM303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隆兴镇柑甜村一组高速公路出站口左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12
2023-12-12
(2023)黔0322行初201号
行政确认
贵州道道通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与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习市监处罚[2025]237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遵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附件1份及当事人提供的退费依据截屏图片,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退还多收取拖运服务费用550元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及身份信息及被委托人身份信息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三: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检查图片2页,证明当事人未执行政府定价及现场公示收费价格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提供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黔发改价格[2024]110号)文件1份,证明政府定价文件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五: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未执行政府定价收取费用以及多收价款金额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六: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检查情况记录表、通知书各1份,证明依法进行检查及告知检查情况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和贵州省公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签订有合作协议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高速公路救援签订合作协议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八:当事人提供20254年5月至2025年6月公路清障救援统计台账1份49页,证明当事人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价款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九:当事人提供自查汇总表1份4页,证明当事人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价款金额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十: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本局依法将立案情况告知当事人等相关情况的事实; 证据十一:信用中国(贵州)查询当事人信息4页,证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或相关单位(人员)签名(按印、盖章)认可。 本局于2025年9月12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习市监罚告〔2025〕237号),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告知当事人。当事人于2025年9月19日提出陈述申辩要求,要求处罚2720元。理由为1.企业经营困难,2.目前未在习水境内开展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业务。经复核,决定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未严格执行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文件(黔发改价格[2024]110号)文件定价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罚款0.2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720.00元
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