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旬阳市白柳镇刘吉涛商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吉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8MA70JRA005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白柳镇柳村坝社区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烟处﹝2023﹞第033号
2023年7月13日11时00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旬阳县白柳镇刘吉涛商店,向当事人刘吉涛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依法查获当事人存放于库房内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芙蓉王(硬细支)2条、延安(红韵)2条、云烟(紫)2条、延安(细支圣地河谷)2条、中华(软)1条、天子(金)1条、南京(十二钗烤烟)1条,共计7个品种11条。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陕西省旬阳市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旬烟存通字[2023]第033号)送达当事人。现查明:当事人刘吉涛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刘吉涛由于自己店中卷烟配送量较少不够销售,遂在周边收购卷烟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刘吉涛所陈述的上述卷烟购进价格无相应证据证明,故其询问笔录中所陈述的卷烟购进价格不予采信。依据《涉案卷烟价格管理规定》(国烟计〔2011〕73号)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0年国产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0〕58号),当事人刘吉涛违法进货总额为3040.0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3040.00元7%的罚款计212.80元的行政处罚。
212.80元
旬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3-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