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利文跃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兴林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4MAC70QPA7J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新城镇新冶路127号-4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4
(2025)甘0104民初565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
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甘肃利文跃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9
(2025)甘0104民初565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营业部
甘肃利文跃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3
2025-08-22
(2025)甘0104民初36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金博运商贸有限公司
甘肃利文跃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环罚﹝2026﹞4号
经调阅该单位2025年窑炉炉体检查记录、窑炉环保系统运行记录,发现该单位2025年5月份到7月份处于持续正常生产阶段,检查排污许可证时发现该单位在2025年正常生产期间,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122000元整)。
122000.00元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27
2
(西)应急罚﹝2025﹞4002-1号
2025年4月27日,兰州市西固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张刚、乔仲杰对你公司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发现你公司尾部烟气设置余热锅炉,但日常使用维护单位是甘肃星辰纺织工业用布有限公司,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执法措施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采集的主要证据有证据一:现场检查记录[(西)应急现记〔2025〕4020号]。证据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应急责改〔2025〕4020号]。证据三: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据四:现场检查照片。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综合你公司的违法事实、情节程度以及对我局办案工作配合情况,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处罚幅度档次划分,我局认定你公司违法行为情节为一般档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基准,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玖千元整(19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9000.00元
兰州市西固区应急管理局
2025-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