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穴市星道托管服务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夏星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82MA4EUND81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穴市沿江大道长江名苑江景汇2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穴市监处罚〔2026〕159号
上述宣传视频是由当事人托管服务中心熊文健老师通过抖音平台发布的,没有支付广告费用。自2026年1月13日发布后至2026年4月24日有159人点赞,196人关注,326个粉丝。当事人称视频中宣传的800名冲刺前300名的学员有一名,是武穴实验中学学生刘**,刘**在当事人托管服务中心报名了2026年3月1日至4月1日为期一个月的托管服务,当事人收取300元(截止2026年4月24日刘**还有3节课没有上完,300元为暂收费用),开具星道培训学校专用收据。刘**在托管服务期间单科周测成绩由年级800名进入到前300名。2026年4月24日当事人已在抖音平台删除上述宣传视频。...[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不得发布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培训广告,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武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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