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伟根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00674794908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江乡年坪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26
(2021)赣0902民初8503号
返还原物纠纷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
2020-12-07
(2020)赣0902民初7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3
2020-12-07
(2020)赣0902民初7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晏**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4
2020-12-02
(2020)赣0902民初7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
晏**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29
2020-12-09
(2020)赣0902民初79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明月之珠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晏**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稽食处罚﹝2023﹞29号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的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属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饮用水的行为。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450元(伍万零肆佰伍十元整),上缴国库。
50000.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