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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德维干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龙德卫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2MA4AL39H2K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村一组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利市监处罚〔2024〕320号
经查,奉节县友家乐百货超市被抽检不合格的“香辣酥花生”(生产日期2024年5月15日)是利川市德维干货店于2024年6月21日向其销售的,一共销售了2件,规格:1*14袋,销售单价50元/件,销售金额100.00元。“香辣酥花生”是上门推销的人员卸下来的两件货放在当事人里免费试卖的,后奉节县友家乐百货超市刚好要这种产品,当事人就直接把仓库里面的两件“香辣酥花生”卖给他们了。当事人没有索取供应商资质证明、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综上,当事人经营的“香辣酥花生”货值金额100.00元,违法所得100.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香辣酥花生”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2.处罚款100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100.00元。 针对当事人经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 3.处罚款10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100.00元。
10000.00元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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