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接龙供销合作社接龙庄稼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星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668941740G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接龙镇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355号
经查,2026年1月7日,当事人为了宣传销售“苗博士 种魁 ”农药产品,在其店铺旁广告店制作了30张传单广告,内容有“苗博士 种魁 专注种衣剂15年 玉米抗低温种衣剂 烂种僵苗别担心种魁 包衣抗低温低温出苗快,出苗齐,一播全苗”等,并附产品图片;制作了1张海报广告,内容有“苗博士 播时盾 专注种衣剂15年 播时盾 拌种保苗不伤鸟 克百威,毒死蜱等高毒农药替代产品 传到苗上 拌在种上”等,并附产品图片。上述广告宣传的产品“苗博士 种魁 ”其标签有“农药登记证号:PD20251715,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许 (赣)0006”,“苗博士 种魁 ”为农药,该产品广告,未经审查。经查明,上述传单广告,制作费用45元,上述海报广告,制作费用8元。当事人广告费用合计为53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拾玖元伍角(¥79.50);。
79.5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