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品谦(太原)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苍松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9MA0LNKW260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139号127幢-1层100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8
产品责任纠纷
翟**
品谦(太原)商贸有限公司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万处罚﹝2026﹞7号
第一,“杏花村”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批号20240524531的6盒汾酒巴拿马20为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而投诉人提供的监控视频中的汾酒批号与检测汾酒为同一批号;第二,经询问,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仅可提供供货方山西顺意祥商贸有限公司的出库单。但询问供货方山西顺意祥商贸有限公司,表示未向当事人供过物流码编码为GMVJJOX3F53D5的汾酒巴拿马20,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涉案批次汾酒其他有效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等证据;第三,经询问投诉人就餐饭店当晚包间内工作人员,并结合投诉人就餐饭店门口监控视频和就餐小票,在当事人19时20分送达汾酒到饭店至投诉人20时08分告知当事人怀疑购买的汾酒为假酒期间,除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的6盒汾酒巴拿马20外,没有其余汾酒进入该包间;第四,当事人在包间内承诺为投诉人更换一箱汾酒巴拿马20,并通过查看微信聊天记录,已于2025年5月12日晚退还投诉人购买涉案汾酒花费的1780元。根据以上调查的事实,我局认定上述假冒汾酒为当事人销售给投诉人。“杏花村”商标,注册号:1347102,注册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33类):含酒精饮料(啤酒除外),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1999年12月21日至2009年12月20日,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0日。该商标应受到法律保护。综上,当事人销售的汾酒巴拿马20为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汾酒,违法经营额共计1780元。因商家已为投诉人退款,因此认定该商家无违法所得。
1.罚款2000元;2.没收已开封的4盒汾酒巴拿马20。
2000.00元
万柏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