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安市洪濑镇启明摩托车配件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坤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3MA318RAG5X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南安市洪濑镇溪霞村下墩二路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3}1060号
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专利号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给予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500.00元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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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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