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财栗业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玉周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326MACJNRDLX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平洞街道平洞大道友宜加油站后面高速公路服务区旁冷库1-2-1至1-2-8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望市监处[2025]106号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投诉单5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香栗仁”(板栗仁)外包装标签上有原味/零香精/零防腐/零色素,但未标注香精、防腐、色素未检出列表的违法线索等事实;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香栗仁”板栗仁等事实;
3.检验检测报告1份、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4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香栗仁”(板栗仁)质量合格事实。
4.询问笔录1份、产品包装过程记录表4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香栗仁”板栗仁价格及数量等事实。
5.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等事实
6.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其经营主体资格等。
以上证据均按法定程序收集,与违法事实相关,并经当事人确认。
2025年10月29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望市监罚告〔2025〕106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0.13万元#
1300.00元
望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