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天铖粮油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巨明 | 注册资本:6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661811177F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夏茅共青团路自编68号商铺楼(自编号B幢)第三层(市场地址:白云区增槎路8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松洲)案件罚字﹝2025﹞12号
广州市新天铖粮油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天铖粮油食品批发中心H1栋1-2楼疏散通道处存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及证据:广州市新天铖粮油食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天铖粮油食品批发中心H1栋1-2楼疏散通道处存放杂物,存在占用疏散通道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照片、行政检查登记表、询问笔录等。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罚款。
5100.00元
广州市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