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仝坊音乐餐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大用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02MACBRCDQ47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河西原铁合金厂1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2
2025-07-15
(2025)黔0602民初2311号
民间借贷纠纷
麻怡;铜仁市碧江区㒰坊音乐餐吧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碧综执罚决字〔2023〕第20号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铁合金厂1号楼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增加原有建筑的建设面积;根据铜仁市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房产实测报(2023)第0230441号显示现铁合金厂1号楼的建筑面积比原面积增加了51.1平方米。
原铁合金厂是砖木结构的房屋,现在是砖钢结构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铜仁市碧江区仝坊音乐餐吧在铜仁市碧江区西外环大道铁合金厂1号楼改建的过程中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增加房屋建筑面积51.1平方米及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鉴于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暂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作出以下处罚:
一、责令其3个月内拆除新增建筑面积51.1平方米。
二、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罚50000元,对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增加房屋建筑面积处罚人民币29985.48元(计算方式:工程承包合同总造价718000元÷测绘面积734.1㎡=978元;978元×51.1㎡=49975.8元;49975.8工程造价×0.6一倍以下的罚款=29985.48)。
三、合计处罚79985元
159970.48元
铜仁市碧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