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龙家驿站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淑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703MA4QRXW5X2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三滴水社区10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鼎市监处罚[2023]221号
2023年7月13日,本局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验。其中茄子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05mg/㎏ 实测值0.14m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月7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FHN20230732086)和《检验结果告知书》[常鼎市监检鉴结﹝2023﹞8-4号],告知当事人享有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
在送达《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告知书》的同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茄子。本局遂于2023年8月18日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鼎城区龙家驿站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703MA4QRXW5X2;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淑云;注册日期:2019年09月28日;经营场所:常德市鼎城区郭家铺街道三滴水社区10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4307030306424;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3日;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饮料酒零售]。
另查明,该批不合格的茄子系当事人经营者自述在自家菜园内采摘,采摘数量2.07Kg。因数量少,采摘后未经检测放置餐厅待顾客点餐加工后食用。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5000.00元
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