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飞 | 注册资本:3.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RFRTY5E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沂洪庄村宝友物流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3
(2024)苏07民终48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
吴**,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9-26
(2022)苏0722民初22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褚**
吴**,临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3
2022-08-23
(2022)苏0724民初1652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东海县张湾乡四营村民委员会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吴**,临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安庆市冰然运输有限公司,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执行公司
灌南县人民法院
4
2022-05-09
(2022)苏0722民初22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褚**
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5
2021-11-01
(2021)苏0722民初80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支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褚**,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吴**,临沂安通运输有限公司,安庆市冰然运输有限公司
东海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30
2024-06-27
(2024)苏0722民初32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褚**、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27
2023-01-03
(2022)苏0722民初2239号之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褚**、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8-02
2021-12-31
(2021)苏0722民初80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1129.1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交执福高一﹝2026﹞罚字第4号
2026年1月14日10时2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陈海强、游舒凯在沈海高速大往服务区A区对巩绪勇驾驶的黄鲁Q776PG/鲁QB4Z9超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经查,黄鲁Q776PG道路运输证上记载的所有人是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车上运载板材、轮胎﹝可分载﹞,从山东运往晋江,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大型物件运输。鲁Q776PG重型半挂牵引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鲁交运管临字371302482228号,鲁QB4Z9超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6-01-20
2
371302202500244
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鲁Q077JW(黄色)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1350元的行政处罚
135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05
3
370781202500367
2025年04月19日04时02分,S102(下行)K131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到车辆鲁Q766KR(黄色)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行为,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能超过49.000吨,该车车货总质量56.450吨,超限7.450吨。经调查认定超限7.450吨。以上事实有交通执法非现场执法照片等证据证实。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青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4
370305202400338
临沂顺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应予处罚。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淄博市临淄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