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市江夏区荟华液化气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学钧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7282541774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何家湖南街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19
(2024)鄂0115民初532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易**
武汉市江夏区沈家厨房用品店,武汉市江夏区荟华液化气有限公司,张**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城罚决字﹝2025﹞第00046号
2025年7月5日在江夏区栗庙新村一燃气用户家中,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08-05
2
﹝夏﹞城罚决字﹝2025﹞第00032号
我单位执法队员于2025年3月24日10时14分,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东街749号靠近长咀社区一停车场内,巡查发现武汉市江夏区荟华液化气有限公司使用车牌为鄂AV296D的厢式货车,以车代库储存了10瓶15KG的瓶装液化气便于销售,储存场所内无灭火器、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应急设备,此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
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24000.00元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