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湄潭协诚医院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7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雄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28MA6H1A6D00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湄潭县湄江镇浙大南路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湄卫健医罚决〔2025〕29号
湄潭协诚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6-01-27
2
湄卫健医罚决〔2025〕32号
湄潭协诚医院未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6-01-20
3
湄卫健医罚决〔2025〕31号
未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67.4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6-01-20
4
湄卫健医罚决〔2024〕26号
湄潭协诚医院未按照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4-09-10
5
湄卫健医罚决〔2024〕24号
湄潭协诚医院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4-09-10
6
湄卫健医罚决〔2024〕25号
湄潭协诚医院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
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4-09-10
7
湄市监处罚[2023]181号
经查,涉案药品葡萄糖注射液系当事人于2022年1月5日从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240瓶,单价3.1元/瓶;乳酸钠林格注射液是2020年12月16日从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30瓶,单价19.5元/瓶;甲硝唑栓是2022年2月16日从湖北诺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50盒,单价22.54元/盒。经查询药品进货单据,当事人至2023年9月27日未采购其余批次甲硝唑栓和乳酸格林注射液;5%瓶装葡萄糖注射液于2022年1月5日采购后,又于2023年2月25日采购了新批号的该药品120瓶(国药准字H45020566,生产企业: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批号K23010802,有效期至2024年12月),至检查时库存74瓶。经查当事人医疗管理系统药房用药报表,涉案3批次药品自过期之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无用药记录。因过期后至2023年9月27日涉案药品未使用,故货值金额按现场扣押的涉案物品数量计算,认定药品货值金额为444.18元,无违法所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1月15日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各1份,现场检查照片5张,证明案件来源及现场检查情况。 2.湄潭协诚医院《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法定代表人许志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情况。 3.我局2023年10月18日对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违法事实及案情。 4.我局《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决定书》1份、《场所/设施/财务清单》1份,证明对涉案物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 5.当事人提交涉案药品“国药控股遵义意通医药有限公司随货同行单”2份、“湖北诺涛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复核单”1份、“贵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出库单”1份,证明涉案药品来源及采购情况。 6.当事人提交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积极整改的事实。 7.湄潭协诚医院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李志雄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说明李志雄为本案代理人至案件终结。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初次违法事实。
罚款3.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0元
遵义市湄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