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易达众鑫物流有限公司若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翔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4MA78104U3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州若羌县罗布泊镇国投罗钾厂区内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5〕40号
(一)发票方面的问题
你单位2018年10月至11月合计取得某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达公司)及某达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某达加油站(以下简称某达加油站)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948275.87元,税额合计151724.13元,价税总计1100000.00元。
经查,你单位与国某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某盐公司)签订倒短运输合同,合同期两年。你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后找个人车辆运输并支付运输费,司机无法提供运输发票。你单位通过支付手续费形式取得与其未发生过任何业务的某达公司及某达加油站(以下简称两家开票单位)开具的上述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单位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给两家开票单位对公账户,两家开票单位在扣除开票手续费后,剩余的款项通过相关人员个人银行账户退回至佘某云个人银行卡上,资金回流情况与佘某云笔录中陈述相互印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单位与两家开票单位在没有发生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支付开票手续费取得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
(二)增值税方面
你单位从两家开票单位取得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做转出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三次修订)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0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第二次修订)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1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