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三菏一视春药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明达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23MAC8RE36X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三合乡综合楼)22-1.2-1.3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林甸市监处罚﹝2023﹞55号
林甸县保农大药房有限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的事实; 2. 《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事实; 3. 赵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身份; 4.对赵磊《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事实。 5. 随货同行单4份,证明所销售药品是正规渠道购进的。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建议处罚如下:处以10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1000.00元
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