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泓乐旺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香言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3007333458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店村委会斜对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北辰市监处罚〔2026〕306号
当事人于2019年8月28日开始在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店村委会斜对过开展销售业务,于2026年3月1日开始生产奥尔良鸡胸肉、奥尔良腌料并销售给北辰区的早餐车经营户。2026年3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海斯曼(天津)研发中心院内一仓库内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成品奥尔良腌料286小袋(规格:2斤8两/小袋),奥尔良鸡胸肉40袋(规格:10斤/袋),切片机一台、滚揉机一台、和面积一台、电子秤两台和周转筐2个等生产工具以及特味浓奥尔良腌料、辣椒面、加碘食盐等原料。当事人在该生产经营场所用特味浓奥尔良腌料、辣椒面按照1:1的比例再加上一勺加碘盐,用和面积混合制成奥尔良腌料;用切片机分割正大鸡胸肉,再把分割好的鸡胸肉和奥尔良腌料按照20:1的配比放进滚揉机,混合制成奥尔良鸡胸肉。至案发时,当事人共生产奥尔良鸡胸肉500斤,售出100斤;生产奥尔良腌料400小袋,16小袋用于制作奥尔良鸡胸肉,售出98小袋;奥尔良鸡胸肉成本价6元/斤,销售价格6.5元/斤;奥尔良腌料成本价12元/小袋,销售价格15元/小袋。当事人的行为满足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违法所得344元,货值金额9250元。
1.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奥尔良腌料286小袋(规格:2斤8两/小袋),奥尔良鸡胸肉40袋(规格:10斤/袋);2.没收违法所得344元;3.罚款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344元。
5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