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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焕强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2276713416XL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王家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11
2017-07-19
(2017)晋0222执78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人李**与被执行人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1-20
2017-07-17
(2017)晋0222执79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申请人张*与被执行人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6-21
2016-06-21
(2015)天商初字第97号
合同纠纷
张*与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6-06-21
2016-06-21
(2015)天商初字第95号
合同纠纷
李**与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06-21
2016-06-21
(2015)天商初字第96号
合同纠纷
周**与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应急罚〔2025〕2号
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在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矿业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的规定。
2025年3月26日,执法人员在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矿业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一人一档”,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安全培训相关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建档备查的规定。依据《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二十四项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未建立培训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圆(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天镇县应急管理局
2025-04-23
2
天自然资行罚字﹝2023﹞2号
天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从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采矿许可证延续期间,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采矿。
罚没款金额:12396元。
12396.00元
天镇县自然资源局
2023-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