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吉光电子商务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惜 | 注册资本:5.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302MADX5FTH2M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赤壁市赤马港街道赤马港社区陆水湖大道赤马大市场2层98B房05946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壁市监处罚〔2026〕50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3日申办营业执照,随后用营业执照在抖音注册店铺“渤海科技小店”,交由其爱人谢吉经营;目前该店铺已被平台永久封禁。主营华为鸿蒙智驾、小米新能源汽车的离手模块商品和特斯拉多功能模块。
特斯拉多功能模块安插于特斯拉汽车中央扶手后边电路,主要作用为:通过插入多功能模块,增加提供车辆座椅调节、灯光控制、前/后备箱开关功能;华为鸿蒙智驾、小米新能源汽车的离手模块安插于汽车方向盘内,主要作用:通过接入模块,改变华为鸿蒙智驾、小米新能源汽车的方向盘的电容值,驾驶人的双手离开方向盘后,使得车辆智驾系统误以为驾驶人双手仍然在控制方向盘,让车辆自行行使。
店铺所售特斯拉多功能模块和华为鸿蒙智驾、小米新能源汽车的离手模块商品均是从赤壁市东洲大厦个体经营者魏昌凡处购进,购进的成品为无包装商品加绒布胶带,没有标识、没有产品说明、...[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本局决定对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2、没收违法所得43244.74元;3、并处以600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6.00元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