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通中高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继周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84MA1X4RJ052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悦来镇同善村二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罚〔2026〕175号
现查明:2025年8月5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当事人东北角铸造车间东跨南的一台桥式起重机(型号:QD5-17.56A6,额定起重量:5T,产品编号:2010200607,设备代码:411010461202100337,设备使用登记号:起11苏FD10169(21))出现运行异常,班组长张兴卫带领张金卫、俞彬、李凯盛、陆家欢在未佩戴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登高对起重机进行检修作业,经过多次检修均未发现起重器异常原因。15时左右,见公司员工无法修复起重机,袁效武通知检修人员下来休息,并告知已通知起重机维保单位赶来修理。16时50分左右,车间主任许一龙赶到现场,带领李盛凯和陆家欢再次在未佩戴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登高对起重机进行检修。17时左右,陆家欢走到车间北侧起重机通道靠东墙位置时,踩空从起重机平台通道跌落。现场工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后陆家欢被送往海门区第五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致公司电工陆家欢1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0万元。 另查明:袁效武负责整个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其2024年度收入包括工资175837.8元和奖金19350.16,共计收入195187.96元。
综上,对当事人因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仔细,对员工管理不严,导致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未按照规定开展作业造成的特种设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发生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罚款100000元。 袁效武未及时制止未佩戴安全防护措施的作业人员从事登高起重机检修,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一)发生一般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袁效武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罚款58556.39元。
158556.39元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2
2
﹝苏通海﹞应急罚﹝2025﹞28号
公司的仓库安全出口锁闭
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南通市海门区应急管理局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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