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陈雪玲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雪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203MABWP8UL7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方家山农贸市场冻品B8店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珠市监处罚〔2026〕255号
2026年4月30日,本局对珠山区陈雪玲食品店开展肉制品专项检查,在该店冰柜中抽取在售“黑椒牛排”送司法鉴定。2026年5月10日,本局收到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闽历思司鉴所〔2026〕物鉴字第16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及DNA分析结果,倾向认定送检取自珠山区方家山农贸市场陈雪玲食品店的“黑椒牛排”2样品来源于偶蹄目猪科猪属野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对当事人上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5年本)》第二编第二十条、《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二)、(三)(七)项拟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35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5435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