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基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迪 | 注册资本:50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4MAE0GQBHXW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珠藏镇龙山村中坝煤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6
(2025)黔0524民初703号
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
山西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基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织金县東旭商贸有限公司,洪**
织金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四罚〔2026〕1-003号
1.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进风侧过正向风门带式输送机通道采用风帘控风不可靠;现场试验,该风门联锁装置失效;2.副斜井带式输送机中部设置的跑偏保护装置距托滚外端50mm,超过20mm的要求;3.M27煤按突出煤层设计,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处于过M27煤煤门期间,通过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反向风门墙垛的带式输送机道逆向隔断装置不起作用。
处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7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3-05
2
黔﹝织能﹞煤安罚﹝2025﹞22号
1.运输下山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使用已经被取消安全标志的“KHP128-K”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控制装置、KXJ1/127 矿用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控制装置主机(安全标志编号MCA070234);2.井下临时变电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入口处、硐室内未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醒目警示牌。
1.鉴于煤矿对该违法行为已自查并及时改正,符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条第一项“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对煤矿进行减轻处罚,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在减轻范围内裁量后按一般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鉴于煤矿井下临时变电硐室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根据《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按一般情形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合并对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的行政处罚。
36000.00元
织金县能源局
2025-04-25
3
黔煤安监执四罚﹝2025﹞1-008号
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抽查视频,2024年12月28日8时30分左右,地面主井车场内,运料工站在矿车上往矿车内装电缆,未按照《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将矿车固定。
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抽查视频,2024年12月28日8时30分左右,地面主井车场内,运料工站在矿车上往矿车内装电缆,未按照《运料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将矿车固定。 违反了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的规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的规定,拟对你单位 作出:给予警告,并处贰万元的罚款(¥20,000.00) 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