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兴国镇鑫鑫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成叶芬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ANDNW2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69号
经查明:2023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2个品种的食品均超过保质期。“三诺葡萄糖补水液”2瓶,净含量450毫升,生产日期2022年4月7日,保质期12个月;“双胞胎”1袋,净含量158克,生产日期:2022年4月7日,保质期120天。上述2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其它有效期内食品混放在一起销售。经查上述食品都是从京东购进,你通过微信支付方式以68元/箱的价格购进“三诺葡萄糖补水液”2箱(15瓶/箱),进价3.5元/瓶,销售价4元/瓶;以2.3元/袋的价格购进10袋“双胞胎”,销售价3元/袋,货值金额11元。由于当事人在经营过程未建立进销货台帐,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无法统计,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1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