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楷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胜利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2MA13PFB25G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迎宾华庭B2.601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消行罚决字〔2026〕第0065号
2026年7月27日,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依法对新城区的内蒙古楷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车站东街迎宾 华 庭B2.6016 , 法 定 代 表 人 : 张 胜 利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50102MA13PFB25G)经营的内蒙古国际婚纱城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时发现:1、二楼西侧区域缺少手动报警器,一楼,二楼,地下一层缺少层显;消 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5 号出口通道内、地下一层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故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故障(一个手动报警器无显示,水泵房消防电话故障);地下一层排烟无法远程启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一般违法情形,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971号)、张胜利询问笔录、翁风荣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维多利时尚广场商场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235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