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伍市镇武联泰康精米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敬常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26MA4L9QT91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武莲村十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146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03年1月23日,在我局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粮食加工品(大米)生产销售。2025年4月15日,当事人生产涉案产品“泰康福米(大米)”,净含量25kg/袋,共计生产40袋,2025年4月15日,当事人以105元/袋的价格销售给客户40袋,销售货值4200元,获利120元。2025年5月29日,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泰康福米(大米)”进行监督抽检,委托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编号SC20250452,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时,我局对当事人的成品仓库及生产车间进行检查,未在生产区及仓库区发现涉案批次的大米。涉案产品已全部销售无召回。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0元;
2、处货值金额50%罚款人民币21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220元,上缴国库。
2100.00元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