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董春霞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316970169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天韵荟3幢43号4-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6
(2024)浙0781民初23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公司,吴*,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2
2024-07-26
(2024)浙0781民诉前调98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公司,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吴*
兰溪市人民法院
3
2022-07-10
(2022)粤0115民初680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4
2020-11-03
(2020)浙0902民初29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8
2020-11-03
(2020)浙0902民初29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与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3-30
2019-01-09
(2018)粤0511民初34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杨**、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9481.77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26
2019-06-18
(2019)粤05民终3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55679.0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6〕14218
你公司的浙B2D255(6轴)于2026年1月18日1时29分,行经X811(永定河路)二通道、329国道方向K0+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35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2
2
甬路政罚〔2025〕12807
你公司的浙B3D903(6轴)于2025年11月4日7时3分,行经G228(江北连接线南北向)宁波、余姚方向K3705+807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6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68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932.00元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3
绍路政罚〔2024〕031297
2023年8月17日15时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强、钱清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8-13 04:36:40车号为浙B5P736在X503(章路线)丁宅方向K4+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1.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2吨。
-
826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1
4
甬路政罚〔2024〕15779
2024年4月1日15时5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王俊杰、李安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7 01:20:27车号为浙B0H601在X613沿海北线 K6+700(南往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1吨。
-
495.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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