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春霞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1316970169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天韵荟3幢43号4-3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6
(2024)浙0781民初23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公司,吴*,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兰溪市人民法院
2
2024-07-26
(2024)浙0781民诉前调98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公司,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吴*
兰溪市人民法院
3
2022-07-10
(2022)粤0115民初680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4
2020-11-03
(2020)浙0902民初29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8
2020-11-03
(2020)浙0902民初293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与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3-30
2019-01-09
(2018)粤0511民初34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杨**、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9481.77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26
2019-06-18
(2019)粤05民终3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55679.0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路政罚〔2026〕14218
你公司的浙B2D255(6轴)于2026年1月18日1时29分,行经X811(永定河路)二通道、329国道方向K0+4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15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15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35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02
2
甬路政罚〔2025〕12807
你公司的浙B3D903(6轴)于2025年11月4日7时3分,行经G228(江北连接线南北向)宁波、余姚方向K3705+807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1.68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2.68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1932.00元
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15
3
粤湛坡交罚﹝2025﹞00889号
2023年12月08日08时02分,当事人使用浙B0T289重型货车在湛江市坡头区官渡监测点(地址:官渡监测点(G228线K6482+750M))监测点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现场检测,经查,该车车货总重51.48吨,轴数是6轴,车货总质量限值49.000吨,超限2.48吨,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载指标超过国家规定限值。当事人使用浙B0T289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事实清楚,有非现场检测单、现场相片、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湛江市坡头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0
4
甬海高罚决字﹝2025﹞第000028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2月6日,当事人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车牌号为浙BXXXXX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镇海区骆驼街道田胡路328号顺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装载钢材前往洞桥工业区,经西洪大桥江北往海曙地面上桥处称重记录显示,该车载重为60.25吨,超过西洪大桥(限重50吨)的限制质量。本机关执法人员已向当事人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已于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另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规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2500元。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银行缴款指定网点(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5-03-07
5
甬路政罚﹝2024﹞16189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26日17时02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招宝山大桥北侧连接线兴中路K1+400检查时发现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贰拾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62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12-12
6
甬路政罚﹝2024﹞1690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5月17日00时03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0(骆霞线)小港方向K25+220检查时发现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北仑区工商银行北仑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502.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4-06-18
7
绍路政罚〔2024〕031297
2023年8月17日15时4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王强、钱清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08-13 04:36:40车号为浙B5P736在X503(章路线)丁宅方向K4+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81.2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32.2吨。
-
8260.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1
8
甬路政罚﹝2024﹞15878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27日01时20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613沿海北线K6+700(南往北)检查时发现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95.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20
9
甬路政罚〔2024〕15779
2024年4月1日15时55分,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执法人员王俊杰、李安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27 01:20:27车号为浙B0H601在X613沿海北线 K6+700(南往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2.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3.1吨。
-
495.00元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4-05-09
10
舟路政罚﹝2024﹞027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1月20日13时09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鸭岑线(出岛)检查时发现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宁波金珂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