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洪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700MA84R61W7E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大路润阳国际71号楼1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松市监处罚〔2026〕Z35号
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瓜子)的违法事实成立。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未能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购进该批次瓜子7.5公斤,售价为11.98元/公斤,已经全部销售,无库存,货值金额为89.85元,因此违法所得为89.85元。
1、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二章分则 第九节 第239号”、《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减轻处罚如下:1.罚款10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89.85元。
2、松原市宁江区润阳鲜佳盈生活超市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1000.00元
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