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娄龙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300MA752QFA3H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同仁县德合隆中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25
2020-11-25
(2020)青23民终6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李**与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46375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5
2020-08-26
(2020)青2321民初51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与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837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同仁市监罚字﹝2024﹞57号
2024年6月6日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对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4年7月8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SBJ24630000800230670,检验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食品名称为白萝卜、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调查经过:2024年7月8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仁青措、方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将检验报告及检测结果告知书送达于当事人娄龙威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在当事人娄龙威的陪同下我局执法人员对黄南世纪华联商贸有限艮公司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未发现跟抽样样品同一批次的勺白萝卜,经当事人供述抽样同一批次的白萝卜已售完,这一-批白萝卜从西宁市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进价1斤1.2元,市场零售价1斤1.98元,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该白萝上·供货方营业执照和购进票据、农残检测报告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经过调查,并已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复检,现已调查终结。
鉴于本案中当事人娄龙威履行了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白萝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和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建议本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并给予警告。
0.00元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9
2
黄同仁市监案字〔2023〕52号
违反物价管理规定
1,减轻行政处罚
-元
同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