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岚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苹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5YT1E58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机床交易中心B区7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07
(2023)渝0107民初14978号
合同纠纷
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
谢*,重庆岚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高新市监处字(2023)13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03月13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机床交易中心B区77号依法注册登记,主要从事销售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至今。2019年8月,当事人得知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需采购一台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CK5112B”的数控立车的信息,并与之取得联系,经过洽谈,双方于2019年10月18日签订《重庆岚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约定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以550000.00元的价格在重庆岚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购买1台规格型号为:“CK5112B”,商标品牌为“大连新大地”的数控单柱立式车床。在此期间,当事人与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双方于2019年8月28日签订合同编号为:“DH2019-8-17”的《工矿产品供销合同》,约定当事人以300000.00元(含税、含运费)的价格在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购买1台规格型号为:“CK5112B”,商标为“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的立车(注:立车与数控单柱立式车床为同一产品)。按照上述《工矿产品供销合同》的约定, 2019年10月22日、2020年1月7日,当事人两次向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支付款项合计300000.00元;按照上述《重庆岚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的约定,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1月25日,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两次向当事人支付款项合计550000.00元;按照上述合同约定,2020年3月17日,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将合同约定的立车运至目的地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由当事人按照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标注有:“产品名称:数控单柱立式车床;产品型号:CK5112B”字样,并加盖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公章的《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技术协议》进行安装培训,由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验收后完成上述交易。
2021年6月16日,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冒用新大地厂家的商标,销售数控机床”的举报后,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实,通过大连泓信机械有限公司、当事人、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三方买卖,最终安装在重庆市南川隆化职业中学校的,上述标称:“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CK5112B”的数控单柱立式车床系伪造的产地和厂名、厂址,据此,当事人构成了销售伪造的产地和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行为。
当事人购进上述标称:“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CK5112B”的数控单柱立式车床合计300000.00元(其中,缴纳税额34513.28元;其它金额计265486.72元);当事人售出上述标称:“大连新大地机械有限公司”,规格型号为:“CK5112B”的数控单柱立式车床合计金额550000.00元(其中,缴纳税额63274.33元;其它金额计486725.67),即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550000.00元,违法所得为186725.67元,2023年6月7日,当事人与重庆鹏硕科技有限公司就此次交易达成谅解,并支付民事赔偿100000.00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110000.00元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