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朔捌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登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342271046Q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通州路188号4号楼裙房2层2037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虹第2120255214
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违反规定造成公共场所的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9-09
2
虹第2120255214号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本机关在执法检查时,当事人位于上海市虹口区通州路188号香港丽园小区内的游泳池正在营业中,本机关委托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游泳池水进行检测,根据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由上海淼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淼润]检字(2025)第M16671号和[淼润]检字(2025)第M16672号和的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深水区的浑浊度、pH、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尿素,浅水区的浑浊度、pH、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尿素,以及浸脚池的游离氯均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规定。深水区的游离氯为1.28mg/L,浅水区的游离氯为1.23mg/L,均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现已查明:当事人未采取相关措施造成游泳池水游离氯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关于游离氯为0.3-1.0mg/L的卫生标准。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上海市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9-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