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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小玲农科连锁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小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324MA6X9X7A3T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召公镇袁新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扶市监处罚〔2024〕3号
销售不合格肥料
1.罚款118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
11850.00元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2
扶风市监处罚〔2024〕3号
经查,2023年8月17日,当事人扶风县小玲农科连锁店从扶风县绛帐镇景农佳化肥经营部以530元/吨的价格购进了17吨(340袋)长坂坡过磷酸钙,平均每袋26.5元。2023年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次过磷酸钙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人员在338袋中随机抽取21袋,每袋沿对角扎入50cm深抽取样品共1kg,分成二等份,与当事人一起进行了封样,一份送检,一份留样,当事人对抽样过程无异议。2023年10月9日,我局收到了该批次过磷酸钙的检验报告,于次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至2023年10月10日,当事人已将抽检不合格的长坂坡过磷酸钙以每袋29元的价格销售完,货值9860元,违法所得850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罚款118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
11850.00元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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