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晋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100MA0LE3T56G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吕梁市文水县刘胡兰镇大象村村北工业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罚〔2025〕115号
执法人员2025年7月17日通过文水县人民法院调取刘少杰(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的案件卷宗得知:在2023年2月份-2023年11月份期间,刘少杰在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多种假冒注册商标酒(注册商标为“冠震”的杏花酒、杏花老酒、红高粱;注册商标为“银老”的老四川;注册商标为“兴欣”的八两醉、老白干、高粱醇;注册商标为“少鹤”的泸川老窖、泸川老窖特曲、五粮原液;注册商标为“麓泉坊”的宜宾大曲;注册商标为“晋川”的高梁大曲;注册商标为“泸仔”的绿豆大曲、绵竹大曲、泸川大曲、泸川特曲、五粮原液;注册商标为“武后乡”的四川贡酒、泸川贡酒、泸川特贡、杏花老酒;注册商标为“宗贵宴宾”的五粮原液、绵阳特曲。)且至案发时将上述假冒注册商标酒存放酒厂内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车间(11425箱)。2025年7月24日对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侵权假冒注册商标酒及相关包材,当天对刘晋杰(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进行询问调查得知:刘晋杰称:“不知道刘少杰在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假冒侵权注册商标酒,也未起到监督作用监督刘少杰在此期间的生产行为,才导致出现这一种情况。”2025年7月24日对孟雨雨(控股股东及副董事长)进行询问调查得知:“在2023年2月份-2023年11月份期间,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也没有监督过刘少杰在此期间的生产行为,由刘少杰自己经营。”综上,刘晋杰和孟雨雨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董事,应当对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但长期放任不管,默许刘少杰使用公司的灌装机器和场地制作和储存假冒注册商标酒,客观上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主观上刘晋杰和孟雨雨有义务对刘少杰使用公司资源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监管,但长期放任,由刘少杰利用公司设施设备和场所制作假冒注册商标酒,公司未尽到合理监管义务。刘少杰在制作假冒注册商标酒使用公司设施设备和场所,但并未向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刘少杰的违法经营额也并未进入该公司账户,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并未因此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收入。执法人员在调查山西青花汾古法酿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刘晋杰和孟雨雨山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但作为公司的责任人员,公司并未对刘少杰尽到合理的监管义务,导致刘少杰制作假冒注册商标酒高达11425箱,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罚款90000元。
90000.00元
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