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学亮注册资本:4万
统一信用代码:92530324MAEHU0W80L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龙门街179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罗处罚〔2026〕35号
2026年1月14日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入口右手边货架上查到已超过保质期的“黑松露味芝麻脆”22包,生产日期:20250528,保质期6个月,净含量:60克/包。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日,报局领导批准对超过保质期食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为查清事实,经报局领导批准立案。 经查明,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情况:“黑松露味芝麻脆”销售价5元/包,22包的金额为110元。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不能提供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鉴于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对问题进行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3月5日向当事人送达了《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罗市监处告字〔2026〕9502号一份,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决定对罗平县富粞粮仓食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如下处罚: 一、收超过保质期食品:“黑松露味芝麻脆”22包; 二、罚款贰仟元整(¥2000.00),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2000.00元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